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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开始了!

    信息发布者:陈三香
    2019-10-28 11:57:34   转载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 隆回城乡居民医保 

        10月24日,我县召开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度医保基金征缴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永亮参加。

        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全履盖,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征收职责由医保部门向税务部门划转工作;参保对象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省统一缴费250元每人;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9月至12月31日,缴费渠道采取村组上门服务、以智能POS机和手机湘税社保APP缴费为主,村组代收现金方式为辅开展征收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永亮强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准确把握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新要求,要将个人缴费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村、社区、居委会,实行目标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在10月29日前召开参保筹资动员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县税务局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办)的缴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县医保局要积极参与,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衔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从11月份起,对各乡镇(街道)每周上解一次基金,报送一次工作进度;县财政局要做好县级配套资金预算和拨付,并做好对贫困人口的参保补贴;各代办银行要多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在征缴期内,增设柜台缴费窗口,引导缴费人使用手机银行缴费,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缴费人方便、便捷地缴费。县委县政府对在筹资工作中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影响大局的,要追究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挤占、挪用基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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