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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严惩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

    信息发布者:陈三香
    2019-06-23 10:09:35   转载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01:55

    01

    什么是“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02

    这些“软暴力”行为将受到严惩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03

    其他符合意见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该意见及时有力回应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打击重点、难点,为“软暴力”刑事案件的处置提供了精准、细密的工具清单,同时也坚持了法治底线,在界定“软暴力”的法律性质、表现形式等方面,实现了“打早打小”的防治策略与“打准打实”的司法策略之间的有机结合。

    来源:陕西广播电视台

    编辑:彭帆 | 审核:张莹 周永刚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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